在城镇化建设尚不能让居住证退出历史舞台的情况下,通过改革管理办法、减少人口流动阻力、填补公共服务和福利差距带来的社会鸿沟,也不失为一种过渡办法。
对城镇化建设的目标和要求,不能再象过去城市建设一样,单纯追求城市的美观、城市的外观、城市的局部功能,而必须将社会公共服务和福利作为最主要的考量标准,每个城镇在建设过程中,都不能有半点忽视和放松社会公共服务与福利的想法,不能单兵出击,而必须统盘考虑,协调推动。
有了身价证,还要居住证,而且,身价证是全国通用“粮票”,居住证是地方“粮票”。但是,在特定的区域内,地方粮票购买到的社会公共服务和福利,却往往多于全国“粮票”。不能不说,这是一个让人难以理解,也难以看懂的现象。
据媒体报道,由公安部牵头制定、搁浅多年的“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目前已经提交至国务院法制办,有望在年内推出。
据悉,新的办法将不会再设置人才门槛,而覆盖所有外来人口。同时,居民享受的权益也分为国家和城市两个层面,属于国家层面的义务教育等基本公共服务也要向外来人口提供。
就算这一切能够全部落到实处,居住证仍然是地方粮票优于全国粮票、局部利益高于全局利益的一种矛盾局面。
产生这种矛盾格局的原因也很简单,那就是城市与农村、大城市与小城市之间在社会公共资源、公共服务、公共福利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差距,一旦能够享受到城市、特别是大城市提供的各种服务和资源,不仅发展的起点能够高出一个或几个台阶,而且从心理上、感觉上也会好出许多。
于是,社会公共资源的配置、社会公共服务的提供、社会福利的分配就成了居住证这种与市场经济完全不合拍的东西能否及早退出历史舞台的关键。因为,只要这样的差距存在,居住证就可能永远比身份证更值钱。而对城市、特别是大城市来说,如果不用居住证这种反市场的管理手段,也会因为人口的过于集中和聚焦,变得不堪重负。
要解决这一问题,比较一致的观点是,加快户籍制度改革。思路当然没错,但是,可操作性却很差。就算户籍制度按照每个人的共同愿望改革了,城市能容纳吗?城市具有这样的容纳基础吗?城市的公共服务和福利资源,真的就能普照到每个生活在城市的人们吗?
有人分析,这显然不行,不仅不行,还有可能使整个城市的公共服务功能和福利水平大大降低,使原本还能够享受到这些社会公共服务和福利的人们,也因为资源的过于分散而失去幸福感,这不是户籍改革应当看到的结果。
笔者认为,解决这一问题的最有效的办法,就是提高整个社会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福利水平,让地区与地区、城市与农村、大城市与小城市之间的社会公共服务和福利水平差距缩小,让城市、特别是大城市不再具有那么大的吸引力。从而,让居住证不再有那么高的“含金量”,并逐步退出历史舞台。
那么,全社会的公共服务和福利水平来自哪?缩小社会公共服务和福利水平的办法是什么?答案是,加快城镇化建设,让城镇化提升整个社会的公共服务和福利水平,让城镇化缩小城市与农村、城市与城市之间的公共服务和福利差距。
本着这样的目的和思路,对城镇化建设的目标和要求,也就不能再像过去城市建设一样,单纯追求城市的美观、城市的外观、城市的局部功能,而必须将社会公共服务和福利作为最主要的考量标准,每个城镇在建设过程中,都不能有半点忽视和放松社会公共服务与福利的想法,不能单兵出击,而必须统盘考虑,协调推动。要有产业支撑,能够提供相应的就业岗位;要有各种配套服务,能够为来到这个城镇的人没有失落感;要有完善的城市功能,让生活在这座城市的人有幸福感;要有完善的交通体系,让进出这座城市的人来去方便。
而要做到这一点,就不能就建设谈建设,就改革谈改革,还要在财税、金融、土地等要素资源方面,给城镇化建设以足够的支持和支撑,特别是农村和经济欠发达地区,中央和地方都要实行政策倾斜,都要安排专项资金、提供专项贷款、安排足够的土地指标等予以大力支持。
一旦城市与农村、城市与城市之间的社会公共服务和福利基本均等化了,没有多少明显的差距了,什么居住证、户口本等,都可以扔进历史的垃圾桶,让它成为一种记忆。
当然,在城镇化建设尚不能让居住证退出历史舞台的情况下,通过改革管理办法、减少人口流动阻力、填补公共服务和福利差距带来的社会鸿沟,也不失为一种过渡办法。但是,决不能等待的时间太长,等待的过程太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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