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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城镇化试点之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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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通知下发近半年之际,为了推动试点地区加快工作进程,国家发改委动作频频。
  近日,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通知下发近半年之际,为了推动试点地区加快工作进程,国家发改委动作频频。5月13日,全国发改系统深入实施《国家新型城 镇化规划》重点工作电视电话会召开,全国各省(区、市)设立分会场组织收听收看。国家发改委主任徐绍史强调,要把推进新型城镇化摆在更加突出位置,确保试 点经验能“出得来、推得开”。   此前一天,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胡祖才召集了14个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召开了第二次部际联席会议,研究和部署了2015年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重点工作。同一天,22个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负责人在福建省晋江市就试点工作进行了交流座谈。   正如徐绍史所言,新型城镇化既是消费需求的“倍增器”,也是投资需求的“加速器”,是促进创新创业、深化改革的综合平台。但如何用好新型城镇化这个重要抓手,试点地区当前还面临许多困难和问题,存在着诸多困惑,深感力不从心。   进展参差不齐   在5月13日的全国发改系统电视电话会上,徐绍史表示,在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出台后,各地区各部门积极稳妥、扎实有序地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为新型城镇化良好开局奠定了基础。   但是,《财经国家周刊》记者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新型城镇化各试点地区工作进展参差不齐,部分地区尤其是城镇化起步较晚的地区,能动性仍然不足,有自身发展基础薄弱和对试点认识不深刻的因素,也有顶层设计不足的掣肘。   在5月12日20个县级城市和2个建制镇的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交流会上,处于经济发达地区的试点城市,比如晋江、义乌等,由于工业基础较好,大多表示能够积极对接上级政策,结合地方实际,主动破解土地、资金瓶颈,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有实质性进展。   而大多数贫困和经济欠发达的试点地区,只有少数明确表示研究制定了自身的试点工作行动方案,明确了各项改革任务时间节点,大多数则仅仅成立了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项工作小组,试点推进还停留重申改革任务和“愿景”层面。   四大共性“问题点”   《财经国家周刊》记者梳理各试点地区反映的问题,发现新型城镇化试点推进普遍存在着四大共性“问题点”:   一是缺钱。在各试点地区,尤其是县镇级城市,公共服务资源和人力配置与城镇化实际需要还存在较大差距,资金要素压力突出。   “近年来我市在流动人口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治安、就业培训、公交补贴等方面财政投入超过20亿元,尽管义乌财政条件尚可,但压力也不小。”浙江省义乌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负责人表示。   “在三年试点期间,初步统计我市将转移农业人口30万人,匡算存量人口和新增人口转移总成本为138.34亿元,仅靠我市自身财力和多元化融资模式,短期内难以有效解决资金问题。”河南省禹州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负责人表示。    推动城镇化投融资体制改革,拓宽融资渠道集聚发展资金,本是新型城镇化的试点任务之一。《财经国家周刊》记者发现,各试点地区普遍提到希望借助国家发改 委和财政部力推的PPP模式来吸引社会资本,但是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环保设施等公益性项目,因为缺乏有吸引力的回报点,吸引社会资本很难,财政刚性支出 仍难以得到有效缓解。   “城镇化必须以物的城镇化为载体,加快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公共服务设施向农村延伸都 是无法回避的问题,需要大量的资金和项目做支撑。农业县市资金的吸纳能力、要素的聚集能力都十分有限,通过市场的方法包装有吸引力的项目,引进社会资本投 入公益性项目难度很大。”湖北省宜城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负责人表示。   二是缺配套政策。“涉及中央十多个部委的相关配套政策大多尚未 出台,比如建立人口转移成本分担机制,实行财政转移支付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如何挂钩尚未出台具体办法。”宜城市试点工作负责人表示,试点工作时间 紧迫,不能坐等观望,配套政策滞后对试点地区如何统筹谋划增加了难度。   三是缺政策“许可”。“新型城镇化试点推进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与现行政策不适应的情况,甚至触及相关部门的利益。比如户籍制度改革与政府举债,推进过程中遇到许多与现行政策相抵触的问题,阻力重重。”湖南省资兴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负责人表示。   “很多问题点隐藏在国务院及各部委已发布并实施的各种法律法规中,如国土、规划、金融等,试点要突破体制和机制的束缚和阻碍,试点城市需要"许可",并形成制度,否则存在着不敢突破的问题。”海南省儋州市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负责人表示。   但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城镇化处处长王群会表示,这次的试点不是搞政策洼地,如果地方提出的所有条件都给,就不是试点了。“试点地区要主动创新,要有攻克精神,当年安徽小岗村土地承包改革法律也没说可以去干,但现在看是成功的,地方要敢于去试。”   四是缺交流互动。“顶层不联动,地方不互动”是试点地区感受颇深的一个“问题点”。“比如,国土部的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和新型城镇化试点不互通,公安部在全国推行的居住证制度和转移农业人口的市民化的着力点也不能互动。”儋州市试点工作负责人表示。   “与上级部门和同级试点城市之间的交流和共享通道也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障碍,交流学习的力度与工作的推进存在着一定程度的不和谐。”资兴市试点工作负责人表示。   试点推进建议   面临新型城镇化试点推进困难与问题,业内专家及部分试点地区负责人也给出了建议。    一是成立新型城镇化发展专项资金。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苏明建议,我国的财政赤字和地方债务问题处于安全范围内,解决城镇化发展资金问题,一应允 许地方发债,不仅是省本级发债,还可以允许市县政府发债;二是地方要合理运用土地财政;三是中央可以考虑设立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专项资金。“财政部下边有个 城市供排水管网工程专项资金,建议可以加点钱改成新型城镇化发展专项资金。”   另有多个试点地区呼吁,在试点期内,上级部门应该加大资 金支持力度,以降低公益性项目的资金缺口。对此,北京大岳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金永祥认为,公益性项目采取PPP模式,需要政府购买服务或者做可行性缺口补 助,地方政府不能有甩包袱的想法。“地方财力有限,中央财力也有限,中央可能会出一部分资金,但中央出资部分主要是对社会资本进行引导。”   二是尽快出台试点配套政策。“建议国家有关部委尽快出台试点配套政策,并督促省政府出台相应的具体配套支持措施,以支持试点城市通过先行先试开展好试点工作。”资兴市试点工作负责人建议。   三是赋予试点地区解决问题的权限。“随着户籍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居民户籍和身份发生变化后,原来附着在户籍上的一些待遇如何接续,相关执行标准和年限、工龄等如何折算等实际问题,需要赋予试点地区制定解决问题的政策权限。”河南省禹州市试点工作负责人建议。   “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不应按照户籍人口配置资源,而要按照常驻人口配置资源,国家部委层面的确要深化改革松开大家的手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农民工工作司副司长沈水生表示。   四是构建资源和信心共享平台。“建议国家有关部委牵头建立试点地区的纵向和横向信息交流机制,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加强试点城市与国家部委之间、试点城市之间的相互交流学习,以便及时了解国家政策动态,共享试点地区成功经验。”资兴市试点工作负责人建议。   五是明确省市有关职能部门的责任。“省市要根据中央11部委文件涉及的试点工作要求,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处室,指导试点实践。”浙江省龙港镇试点工作负责人建议。   “地方领导重视程度加大一些,解决问题的能力就更强一些。”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城镇化处处长王群会认为,地方政府领导还是要加大协调力度。“挂这个试点牌子不容易,当时报来的时候是一百六七十个。应该认识到搞好试点地方有成绩,搞不好也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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