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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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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关于预防和控制新的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流行的重要指示和指示》的精神,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决定和部署...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流行病防治期间施工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理的通知

  城乡建设局,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及有关企业:

  为了贯彻《关于预防和控制新的冠状病毒感染性肺炎流行的重要指示和指示》的精神,并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政府的决定和部署,我们将做好防疫工作,尽量减少人员流动,有效遏制病毒的传播。顺带一提,特此通知以下有关防疫期间建筑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处理的事项:

  1.在流行期间,施工企业资质(包括施工,监理,勘察,设计,造价咨询)以及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续期和修改(包括重组,划分和合并),企业可以上网(网站:210.76.74.216/Approve/)。造价咨询企业可以登录“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项目造价咨询企业管理系统”)提交继续申请或变更通过在线审核后,可以在国家建筑市场监管平台和省监管平台上查询续期或变更后的资质信息(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

  2.在流行期间,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申请(包括新申请,增补,升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业务,企业可以在线申请,无需到现场提交材料,我们的办公室将按照相关程序接受,审核和批准。未通过审核的企业可以通过在线上传整改材料进行审核。批准后,可以在国家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和省监管平台上查询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

  3.在流行期间,将推迟所有纸质资格证书或工作安全许可证,并推迟对人员证书的验证。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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